河南安钢周口钢铁综合水处理项目取水口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32201007)
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12月09日18时00分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80万元人民币(含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中标候选人第1名: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投标总报价:4064073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81281.47元;质量标准:合格;拟派项目经理:孙健美;工期:以接到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工期2.5个月;其他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恒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4318919.45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86450元;质量标准:合格;拟派项目经理:李勉;工期:2.5个月;其他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拟派项目经理:孙健美,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241151689431。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恒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李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241192047372。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的资格能力条件: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项目经理,响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恒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项目经理,响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结束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内容包括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交。且以质疑函接受确认之日起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
1、开、评标时间:2020年12月03日9时00分
地点: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2、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
六、监督部门: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 0372-3125926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603728985
招标代理: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2-3125935
电子邮件: 418849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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