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安钢公共资源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 正文

综利公司烧结机头灰资源化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04 09:19:20 发稿人:本站编辑

招标公告

综利公司烧结机头灰资源化处置项目(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综利公司烧结机头灰资源化处置项目(二次),已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立项编号为:2020-014,招标人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处理能力为2万吨/年烧结机头灰湿法资源化处置生产线,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安全评价、特种设备设施的相关报验等全部建设工作及合作期内生产线的运行、维保。项目用地在安钢厂区内,中标人须在划定红线区域内完成对现有工业建筑改造、及相应的地勘、处理、检测,进行工艺方案布局。中标人投资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建设安装、运行维护等方案,必须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在招标人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完成完整的烧结机头灰湿法处置资源化利用生产线主体及辅助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生产线的运行、技术、培训及维护管理等;原有工业建筑改造、装修美化;项目所需能源介质管道的接入、铺设、计量;以及所有与各系统功能性完整有关的工艺、设备、电气、自动化、通风环保(除尘、噪声、废水、废气处置)、保温防腐、安全职业卫生健康、通讯通信、总图运输、绿化、消防、验收、产品化验、生产指标达标有关的工艺方案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建设等内容。

投标人对工程完整性、技术先进性、合理性、安全性、运行指标负责,确保满足国家最新相关设计规范、产品标准等,满足国家安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包括安全、环保、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维期。

中标人应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维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入合作运维期;在运维期满后,按照投资建设及运维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建设及运维期内投资形成的所有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环境评价、文物评价、能源评价、消防评价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协助招标人进行相应申报和手续办理。

中标人负责运维期的生产、设备、维护、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运维期间生产线操作人员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管理并支付相应费用;运维期间生产线管理技术及维保人员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并支付相应费用。

运维期的合作方案详见《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移交方案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另附)。

2.3 建 设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完工投产。

2.4 运 维 期:5年,自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2.5 建设地点:安钢厂区内。

2.6 投标人收取吨灰加工费的最高限价:620元人民币/吨(不含税,增值税率为13%)。

2.7违约责任:

2.7.1 合同双方中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即违约方)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而给另一方(即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7.2 由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建设中止或建设过程中连续停建一个月或累计停建二个月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项目前期投入限期由乙方拆除回收,并恢复原状,并对由此给甲方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甲方本身原因导致项目建设需要延期的,甲方可相应延长工期。

2.7.3 乙方在项目建设期内抽回和挪用项目资金,或者项目资金未能按期足额到位,在甲方提出限期整改后仍无效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7.4 工程建设质量须满足合同规定,合同中未约定的须执行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有国家标准的不能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国家的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可适用行业标准)。在项目建设中如达不到合同规定和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的,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未按整改通知(文件)实施整改的,甲方将酌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直接委托或通过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7.5 由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运维中止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运维权,该项目资产及运维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自中止之日起不再向乙方支付吨灰加工费,并保留由此给甲方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追究赔偿的权利。甲方可根据乙方投资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后余值对乙方予以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按照运维中止时固定资产折旧后余值的40%计算。

2.7.6 运维期内,厂房、设备设施、环保设备、养护目标、服务质量目标低于合同规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未按整改通知(文件)实施整改的,甲方有权根据影响和损失额从加工费中予以扣除;超过整改通知(文件)规定时间2个月仍未整改的,甲方可直接委托或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其他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养护和维修,养护及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终止运维权。运维期内,遇有国家或行业新增、调整强制性要求,乙方应在执行的前提下,按照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2.7.7 在运维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各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7.8 由于乙方的原因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的,乙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7.9 运维期产品质量须满足《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的相关技术要求,甲方定期进行抽样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对该时间段对应的乙方吨灰加工费用按照损失额进行相应扣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出资人应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财务报告),须承诺近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型(指包含湿法水洗、蒸发结晶、提取盐类的工艺)项目设计或建设或运行的业绩。合同业绩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湿法水洗、蒸发结晶、提取盐类的工艺,须提供合同业绩对应的技术协议等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提供业绩为运行业绩仅须提供已建成投运证明材料(包括近期运行记录、近期部分产品销售正规发票、现场图片等)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出资方,并负责该项目合作运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1204日至202012102355分登陆《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t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登录系统并投标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登录《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点击本项目后的参与投标----网上投标,下载招标文件EGP版、普通版及所有附件),只有缴纳标书费并成功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1楼办理CA数字证书(支持异地远程办理),节假日除外,来时请先致电0372-3123477确定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信息。

4.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CA数字证书。

4.4招标文件售价:800/每套,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费与保证金交款账户为不同账户,须严格按照缴费说明单生成的账户分别缴纳,否则无法绑定)

4.5招标文件资料费用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http://www.aygtggzy.cn:8004/ggzy系统,网上报名后,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缴费说明单”,获取缴费账号,根据每个标段的标书费缴纳说明单缴纳相应金额至收款账户(其中收款账户后缀“-******”信息必须全部保留,包括“-”不可删减);在“费用缴纳查询”中查询到这笔标书费并在“标书费绑定”中绑定。一旦成功绑定切勿重新报名该标段。登录安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可参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投标人可从系统备案的基本户转出标书费,也可以进行会员信息变更增加一般户转出标书费(会员信息变更经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后生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进入《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t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1225900分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file格式文件)的上传(只有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绑定成功的才能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1.54.245.4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话:135137225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人:王先生

  话:0372-3125935

 

监督部门为: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

平台操作使用及技术咨询:0372-3120028   

注册咨询及审核:0372-3125930

CA数字证书华测办理:0372-312460613513839082

CA使用技术咨询:400-620-221113526680751 

CA数字证书深圳办理:0372-312347713569008899

CA使用技术咨询:400-112-383813733834222

注册信息密码重置咨询:0372-3125927     

平台监督与投诉:0372-3125919

业务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注:

1、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电子标系统,投标前,请先仔细阅读《安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浮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汇总”及“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及发生异常情况处置所需时间,最好提前1-2日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有CA数字证书相关疑问或问题请及时与相应的CA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2、投标人必须查看《安钢公共资源中心郑重提示》http://61.54.245.41/tzgg/13801.jhtml

 

 


版权所有:安钢自动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安钢公共资源网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邮编:455000技术服务电话:0372-3120028
备案号:豫ICP备10207195号-4 豫公网安备: 安钢公共资源网41050502000070号
技术支持:安钢自动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