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0000Nm3/h制氧站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32190601
各投标人:
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0000Nm3/h制氧站项目对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专用合同条款增加以下条款:
1 本工程全过程管理由发包人委托的专业工程管理公司实施,施工阶段由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实施工程监理。
2 承包人负责报请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审批及验收手续,防雷接地、消防、仪表等第三方检测、校验,以及按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相关检查、检测、验收等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提供必要协助。
3 违约责任
3.1 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至少22天/月。未达到合同约定天数的,每少一天应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刷脸、考勤,每月一考核。)
3.2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天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00元,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 从进场之日起,日常现场需配备文明施工的专职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 在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承包人的项目部需配备满足工程要求的管理人员,包括设计服务人员、设备采购管理人员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五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和资料员(不少于8人)。
6 按照相关规定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一、二),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方案实施,措施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 工程移交使用后20天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应在约定的进场日期前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内容不变。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版权所有:安钢自动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安钢公共资源网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邮编:455000技术服务电话:0372-3120028
备案号:豫ICP备10207195号-4
豫公网安备: 41050502000070号
技术支持:安钢自动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