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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南钢铁集团招标项目提出异议与质疑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4-07-03 19:39:38 发稿人:本站编辑

 

 

各投标人:
为了维护招标人、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正当权益,促进招标项目顺利开展,欢迎各相关方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对招标项目有任何异议或质疑的,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提出:
1、依法必招项目对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非依法必招项目对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以上异议或质疑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注:
1、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异议材料给相应的招标人员。
2、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质疑材料给安钢招标公司监督管理部。
电话0372-3125919 0372-3125926  邮箱:agzbjd@163.com
2.1质疑人质疑时必须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质疑人的名称;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2质疑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委托人,送交质疑函时同时提交下面材料:
2.2.1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2.2单位劳动合同或本人社保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2.3质疑承诺书(承诺本次质疑没有捏造事实和提供虚假材料,本投标单位愿意承担虚假质疑或投诉造成的一切后果)。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2.2.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疑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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