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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钢“公园式、森林式”园林化工厂建设项目二期一步道路工程-评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8-26 14:55:18 发稿人:本站编辑

安钢“公园式、森林式”园林化工厂建设项目二期一步道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32190702

公示结束时间:20190829

一、一标段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70458.54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82519.15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张新;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西福乐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8333854.53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36328.57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赵云峰;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中标候选人第3名: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8462708.87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10332.6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吴胜海;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二、二标段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699829.65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04110.57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栗永亮;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51314.27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3321.58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张嘉瑞;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14617.14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1757.49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方福平;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三、三标段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89983.16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97312.82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卢武军;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57633.4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91042.04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葛庆甫;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68692.64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1062.54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李浩;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四、四标段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001452.19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52026.33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宋涛;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通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51898.23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31132.54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王冠佩;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20363.1元(含税,增值税税率 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02976.72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目标进行组织;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万华北;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依据施工图预算结合施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月报表》,经工程监理、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发包人财务部门拨款的依据。拨款额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控制。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留5%尾款,待1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内容包括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接受)。且以质疑函接受确认之日起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                

  话:0372-3123038

 

招标代理: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先生       

    话: 0372-3125935 

电子邮件: 418849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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