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给排水及水处理项目-综合水处理,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河南省工信厅【2015】150号文件立项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方式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综合水处理项目包括原水初级净化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污水(不仅限于初期雨水)的初级净化处理,净化水的深度处理,浓盐水的浓缩减量、水质的混合调配,以及分水质外供等系统设施,属于钢铁产能置换项目的辅助配套项目。项目规划区域涵盖了一期、二期用地。本工程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区域内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2.2、招标范围:一期一步综合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1座750m3/h原水净化处理站、1座300m3/h综合废水处理站、1座24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450m3/h一级除盐水站、1座25m3/h二级除盐水站、1个150/40m3/h浓盐水浓缩减量系统、生产新水调配系统及相关的辅助配套设备、设施等。
在业主方提供的红线区域内,完成一期350万吨钢(2座1860m3高炉、2台265m2烧结机、2座155吨转炉)生产规模所需综合水处理的总图布置规划设计工作。完成一期一步175万吨钢(1座1860m3高炉、1台265m2烧结机、1座155吨转炉)配套综合水处理项目的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地质详勘、地基处理和桩基、设备材料采购与供应、软件编程、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联动试车、质量保修、技术培训、资料交接、交付使用、保产达标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供工程运行、维护、检修的相关设计文件,特种设备报验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与技术资料,以及缺陷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程等全部工作,对工程总体技术负责。
预留后续规划建设项目的接口、设施、用地,实现后续工程生产状态下无需停产对接。不宜分步建设的内容(如:地下给排水管网、供配电、共用设备、设施等),以节省投资和不影响一期一步设施正常生产为原则,必须同时考虑,一次建设。围墙、道路等满足一期一步水处理设施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要求。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及竣工后须达到国家行政部门要求,满足安全、环保、能源、消防、职业卫生等各项竣工验收要求,协助业主取得行政许可。
投标人对安钢周口项目一期一步工程生产工序新水消耗负有技术支持义务,须对生产工序用水、给排水及水处理项目提出可行性建议,以保证本钢铁项目用水指标达到水利部下发的钢铁企业用水新定额“先进值”的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另附)。
2.3、计划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至综合水处理全系统168小时试生产运行结束,具备正式投运条件为止,本工程总工期为8个月。投标人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网络计划表。
2.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合同以及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标准)。
2.5、建设地点: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河南省沈丘县钢铁产业园内)。
2.6、招标控制价:9000万元。
以上限价为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3.1、在中华人民共合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冶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截止至开标日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业绩:
(1)投标人须具有(2010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钢铁行业项目配套的规模不小于10000m³/d的原水预处理(或规模不小于3000m³/d的污/废水预处理)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至少一项。业绩合同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以上业绩合同材料不能体现出规模,须附能体现业绩规模的相应技术协议或图纸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2010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钢铁行业项目配套的产水规模不小于4000m³/d的深度处理(工艺包含超滤加反渗透)和进水量不小于2400m³/d的浓盐水减量化处理(工艺包含软化去硬加反渗透)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至少各一项。上述业绩可以为同一份合同,也可以分别包含在不同的合同中。业绩合同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以上合同业绩材料不能体现规模和工艺,须附能体现业绩规模和工艺的相应技术协议或图纸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三个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满足联合体协议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5日23时55分登陆《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t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登录系统并投标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1楼办理CA数字证书(支持异地远程办理),节假日除外,来时请先致电0372-3123477确定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信息。
4.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CA数字证书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套,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或电汇方式缴纳。
4.5、银行汇款请投标人务必在进行银行汇款时在汇单上“用途”一栏填上32200304 “资料费”。
账户名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 0500 MA45 R9KG 90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账 号:4105 0160 5408 0000 0389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进入《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t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9时00分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file格式文件)的上传(只有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绑定成功的才能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t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8637268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2-3125935
监督部门为: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
平台操作使用及技术咨询:0372-3120028
注册咨询及审核:0372-3125930
CA数字证书华测办理:0372-3124606,13513839082;
CA使用技术咨询:400-620-2211,13526680751
CA数字证书深圳办理:0372-3123477,13569008899;
CA使用技术咨询:400-112-3838,13733834222
注册信息密码重置咨询:0372-3125927
平台监督与投诉:0372-3125919
业务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注:
1、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电子标系统,投标前,请先仔细阅读《安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浮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汇总”及“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及发生异常情况处置所需时间,最好提前1-2日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有CA数字证书相关疑问或问题请及时与相应的CA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2、投标人必须查看《安钢公共资源中心郑重提示》 http://www.aygtggzy.cn/tzgg/1380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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